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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4062来源:冠领国际
需要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2、申请人的,集体户籍的申请人提供本人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
3、申请办理同父母亲属关系的申请人,需上传父母结婚证。
4、亲属关系证明信。由户籍地派出所、档案存放单位出具,以证明申请人与亲属之间的关系。亲属关系范围仅限于证明和旁系三代以内血亲。须在证明信中说明其亲属关系的渊源。例如表兄弟需说明是其母兄弟或姐妹的子女还是其父姐妹的子女。如果证明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可以根据自身情况从以下两种证明材料中任选其一代替证明信:①如果您以前办理过,可以提供原书;②(如果内容缺项、涂改、填写字迹不一致,不能作为证据使用,还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中的任意一项)。
5、上述证明材料中均不能体现亲属时,还需提交亲属身份证件或户口簿复印件,无法提供的亲属中将无该亲属的身份号码,可能会影响使用。
6、如果您所提供的上述证据材料不严谨、不完整、不能准确证明所办公证事项时,请根据公证员要求补充证明材料。
注:非本地户籍的申请人需提供在本地一年以上且在有效期内的或,未成年非本地户籍申请人提供《中小学学生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