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小知识|为什么办理出国公证

浏览次数:917来源:冠领国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规定,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合同;

⊙继承;

⊙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财产分割;

⊙招标投标、拍卖;

⊙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 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 公司章程;

⊙ 保全证据;

⊙ 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二条 规定,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可以办理下列事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公证机构登记的事务;

⊙提存;

⊙保管遗嘱、遗产或者其他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物品、文书;

⊙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

⊙提供公证法律咨询。

分享到:

公正咨询底部推荐